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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内容录入者:yangjinguo      录入时间:2009-12-15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程序,严格报考规定,我省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将提前进行。为切实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本人和父(或母)亲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户籍在我省满三年和具有我省高中三年学籍;

4)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者;

7)常住户口不在我省者(含父或母)。

3.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20091215日至200912 25 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所在中学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所在中学组织办理集体报名和确认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文史、理工大类报考,不再区分艺术、体育科,普高考生在科类或类别栏只选择文史理工

需报考艺术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项,并根据本人报考的专业情况在是否参加艺术专业统考是否参加艺术专业非统考两栏选填相应项目;

需报考体育类院校(系科)的考生,或报考其他科类需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栏选择参加,同时在体育专项栏下拉列表内选择报考专项。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艺术类或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并测试合格。

取得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或体育专业成绩,报考艺术或体育类院校相关专业,也可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及专业。

4)自2010年起我省英语口语考试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考试的方式,试题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机考口试试题(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组织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

5)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

6)考生报名时须按云计收费[2002]685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

需要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报名时应向报名点申请登记并按云计收费[2002]685号文件规定另缴口试报名费。

7)考生录入的报名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报名前,各县(市、区)招考办要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制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各级招考办要按照我省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周密、合理地制定本地的报名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2.设置报名点,配备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报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工作业务。

  3.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有效渠道广泛宣传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手续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

4.加强培训工作。一要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普高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熟悉网上报名的方法和程序。二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三要加强对考生的培训,辅导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按时确认。

5.各县(市、区)招考办必须在20104月底以前,协调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考生的体检工作。

  (二)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招考办要认真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

    2.所有报名考生必须真实填写考生类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1)凡是往届生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骗取应届考生照顾加分的;(2)企图以非正常程序取得报考军事等院校资格的;(3)违反其他报名有关规定的。

3.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09]10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回户籍所在省(市)参加高考报名考试。

4.对外省籍考生不愿接受我省云招考[20044号文及云招考传[200514号文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各地必须负起监督职责,要求所属各中学在2010年春季开学前一律清退回原籍贯报考。

  (三)加强对照顾加分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考生报名、考生照顾加分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各中学一定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格执行照顾加分政策,严禁弄虚作假。

1.审核、汇总办法。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由县(市、区)招考办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再由毕业学校进行公示。如有特殊情况,县(市、区)招考办将有关表格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州(市)招考办进行再次审查。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材料,各州(市)、县(市、区)要严格把关,不要将材料及数据上报。对复审不合格的加分考生,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公示制度。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资格实行公示办法。初审、复审后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州(市)、县(市、区)招考办分别对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班内公示一周、校内公示一周的办法。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考生类别、毕业类别、照顾对象。

     三、注意事项   

1.《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程序已经启动,考生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均属于被保护范围,各州、市、县(市、区)招考办、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各项招生考试纪律,严防考生报名信息外泄。

2.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保送生、小语种等各类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以完善考生电子注册信息。否则,将造成电子注册信息遗漏,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未办理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开据的《学历证明》。

    4.初始密码要牢记,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漏,以防被人修改信息。

    5.考生对自己的体检结论要了解清楚,受限专业不要报。

    6.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清楚加分的类别及分值。

7.通信地址要详细具体,保证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送达;所填电话号码要正确并确保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8.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所有内容,了解承诺书中的各项要求,然后签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实施诚信考试。

9.外省籍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报名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手续。

10. 2010年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待教育部相关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文件出台后进行。         

11.我省将在适当时候采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请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〇〇九年十二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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